药品通用名百姓难适应
药品通用名百姓难适应
新的《处方管理办法》施行已有6个月时间了,按照新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5月1日起,须按药品的通用名开具处方。国家出台处方相关规定的目的就是让患者用药时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近日记者采访发现,一些百姓由于缺乏相关药品知识看不懂处方,很难适应药品通用名。
通用名百姓很陌生
5日,记者在一些医院和药店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当问到是否知道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的区别时,很多患者表示不清楚。一些患者竟认为,一个商品名就是药的一种类别。
某医院的李大夫告诉记者,一个通用名可能存在几十个商品名。例如,百服咛、泰诺、感冒清、白加黑等感冒药品其实都是一种药,它们的通用名都是对乙酰氨基酚,但百姓不知道,不同的医生开的药商品名不同,百姓会以为每次药名不同,用得都是新药。
一张姓患者说,他拿着处方选择药品,由于缺乏药理知识,还是不知如何是好。在采访中,大多数消费者认为,国家的新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虽然现在看起来有些困难,但是医院和医生还是应该照章执行,消费者也应该多学一些药品知识,尽快适应。
医生改习惯有点难
据悉,齐市的一些大医院已经实现了开电子处方,并且完成了转换工作,医生只要打出药品的通用名,就会出现几个不同厂家的药名,选择哪种,由患者决定。
一位有十几年临床经验的医生告诉记者,从参加工作的那天起,就按规定记药品的商品名,现在改记通用名,要改变开方习惯有点难。而对那些仍用手写处方的医院,医生开处方的方式转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百姓在医药消费时用到药品通用名,常常会选择知名度大的药品、信誉好的厂家。业内人士称,以前同一药品会有不同的药厂供货,经常引发不良的竞争,现在势必要砍掉一些。长期发展下去,将造成一些小药厂的药无人问津的局面。
作者: 吴静 来源: 东北网-鹤城晚报 编辑: 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