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当事人须知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商标评审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商标评审规则》针对当事人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给予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异议裁定驳回、注册商标转让驳回、撤销注册商标不当理由不服及申请商标争议等案依法进行裁决的一种行政程序。
当事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评审,须遵守和履行如下九项权利八项义务:
一、当事人参加商标评审的九项权利
1、在商标评审期间依法处分自己的商标权和与商标评审有关的权利;
2、申请商标评审人员回避;
3、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4、申请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5、依法提交和补充证据材料,有双方当事人的,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主持下进行证据交换,在商标评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质证;
6、在顾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方权利的前提下,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以书面形式达成和解;
7、申请公开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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