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异议须知事项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一、商标异议说明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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