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公告要严格禁止食品用药名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0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卫生部发布今年第7号公告,严禁食品借用药品名称,夸大功效,或擅自添加禁用物品。
【中华隆取名网】 整理 www.qihaoming.com.cn卫生部昨天表示,近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仿冒药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擅自使用药品名称命名食品,如“板蓝根××”、“清开灵××”等;有的非法添加药物原料;还有的夸大宣传,暗示具有治疗作用。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食品零售市场秩序,还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公告要求,食品生产单位严格执行《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规定,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命名其生产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不得购入、贮存、陈列和销售与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同时,任何食品中不得添加《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所列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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