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字号冲突又一案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近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上海吴良材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让人大吃一惊。这起无锡首次出现的眼镜商标侵权纠纷,在业内一石击起千层浪,闻者无不都想搞清楚一件事:到底谁才是正宗“吴良材”。
原告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吴良材眼镜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吴良材)在庭上提供的大量证据,显示了这家老牌眼镜店的发展过程,该系列商标现归上海吴良材所有。2004年和2006年,“吴良材”商标分别被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认定为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至去年底,上海吴良材已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开设200多家加盟店,营业额在国内眼镜零售店中居首位。2004年左右,上海吴良材发现了苏州吴良材眼镜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吴良材),该公司在门牌、店内装潢、眼镜盒、眼镜布、包装袋、贵宾卡等上面突出使用“吴良材”文字,并在无锡新区开办了分店。而上海吴良材只在江阴和宜兴开办过加盟店。对此,上海吴良材要求苏州吴良材及无锡分店赔偿10万元,在企业名称、网站、加盟店所有相关服务上撤销“吴良材”字样,并登报道歉。
据了解,苏州吴良材于1999年注册了“吴良材”字号,目前在江苏地区有30多家连锁店。8月15日苏州吴良材一方表示,当初从苏州宝顺眼镜公司更名为苏州吴良材,是出于对历史名人的尊重。公司依法取得“吴良材”字号,以出售成品眼镜为主,经过10多年经营也享有很高知名度,不能算是侵犯上海吴良材的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
由于纠纷双方对是否构成侵权争议很大,法官当庭没有作出判决。据悉,包括无锡新区分店在内,属于苏州吴良材的苏州、常州、南京、盐城、泰州6家分店都在当地被告上了法庭。此次商标侵权纠纷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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