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注册孔子商标被台湾撤销
中国教育部的直属机构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曾经发布消息,要在全球范围把孔子打造成文化驰名商标(商标,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中国商标网)。随后,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大量和孔子相关的商标,如孔子、孔子文化、孔子课堂等等。这些商标在一些国家顺利注册,但在台湾,教育部的孔子商标虽然得到了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批准,但缺引起岛内一片哗然,有民众对智产局批准该商标和教育部申请该商标的行为提出质疑。
昨天,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紧急召开记者会,坦承批准孔子商标注册是一项疏忽。智慧局已发函通知注册人,表明要撤销商标注册权,并限对方在12月5日前陈述意见。智慧局商标权组副组长刘蓁蓁指出,对方已要求延期,依规定,最多仅能再延一个月,最快明年元月前可望撤销以「孔子」二字做为商标注册申请。这也是智慧局继当初核准「台客」商标注册申请,引发外界争议后,又一起商标注册申请争议。
智产局解释,从商标审查观点,商标法并没有排除人名申请,像外界耳熟能详的林肯牌汽车、莫扎特巧克力、富兰克林基金等,申请作为商标注册,就是明显例子。可是,以孔子二字,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特别是被指定在教育服务有关商品与服务,确实欠缺标识商品与服务源的功能。
对中国传统文化有较多了解的国家和地区,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都申请了前面列出的孔子(Confucius)系列商标,申请的类别包括2个类,与教育相关的第41类,与书籍相关的第16类。在日本、韩国、澳门,这些商标被批准注册,在美国的申请已经通过USPTO的审查将进行公告,在新加坡和香港的申请处于申请阶段,但根据我的经验,这些申请可能在审查中被驳回,而教育部就驳回做了陈述,目前还没有裁决。
单纯从商标法角度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相同商标的不同审查结果是很正常的,除各地的法律不尽相同外,还因审查官对商标权利的理解有所不同。
无论是否引起争议,教育部在全球范围注册孔子商标还是有利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但是,汉语教学在国外是众多华人和民间机构重要的生存手段,而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的下属机构来注册孔子商标,在一些人士眼里容易被认为有与民争利的嫌疑。(王浩)
PS:在大陆,孔子早就被众多人士注册为商标,在第41类的教育服务上,也有其他机构已经注册的孔子文化商标,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在国内使用孔子系列商标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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