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名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0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注册。
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幸、凶险的数字,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
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名牌为条件。
所以,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最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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