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文博会”商标被人抢注
前几天,一位朋友告诉记者,就在今年4月底浙江省义乌“文博会”落下帷幕前夕,他偶然从网上看到有人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抢注了
“文博会”的商标。第二天,这位朋友还将“文博会”申请注册的详细信息从网上下载后给记者传真了过来。
从传真过来的“商标的详细信息”材料上看,抢注“文博会”商标的是义乌市一个自然人,叫黄庆。他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文博会”商标(包含拼音字母WENBOHUI)(见上图)的申请日期是2006年4月24日。在“国际分类号”一栏中,标明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别为第35类。在“商品/服务列表”一栏中,则注明“文博会”的商标将用于“广告宣传、广告设计、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进出口代理、职业介绍所、文秘、会计、广告空间出租”等。从材料上看,黄庆向国家商标局递交的“文博会”商标注册申请还没有获得初步审定。
由于朋友传过来的材料上没有披露黄庆的任何电话号码,朋友说也不知黄庆为何许人,记者因此未能采访到黄庆本人。
就有人抢注“文博会”商标一事,记者打电话给义乌中国小商品展览有限公司。一位姓陈的负责人接电话后说:“我还没有听说过这事(指有人抢注‘文博会’商标一事)。”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只是按照义乌市政府的要求搞“文博会”的具体布展活动等,至于“文博会”商标注册的事宜,得找“文博会”组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后来,记者找到了“文博会”组委会综合部副部长、义乌市委办副主任陈国平。陈国平听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我们先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一下”。5月18日,他告诉记者:“已向义乌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过了,有关领导说此前已想到了注册‘文博会’商标的事,眼下已由‘文博会’组委会的人员着手准备‘文博会’商标注册申请材料了。”
昨日(21日)上午,记者打开中国商标注册网查询“文博会”注册的相关情况时,却发现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也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文博会”商标注册的申请。从相关资料上看,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是2006年11月17日向国家商标局递交“文博会”商标注册申请的。他们除了申请注册“文博会”三个字以外,还附有图形(见下图)。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申请注册的“文博会”商标按国际分类注册了三大类,即第26类、第35类、第41类,其商标标明分别用于非贵重金属制佩戴徽章、装饰徽章、纽扣、别针(非首饰),室外广告、广告传播、广告宣传本的出版、广告策划、广告代理,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摄影报道、安排和组织专题研讨,安排和组织会议……
记者就“文博会”被抢注一事请教了金华广宇事务所一位姓钱的工作人员。他说,按照商标注册的要求,对于文字、图形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前一个人或单位已注册了的话,那么就不会批准后来的申请者注册同样或近似的商标。如果几个人或单位先后提出同样的商标注册申请,比如说“文博会”商标注册的申请,一般来讲,国家商标局首先要看申请者是不是存在恶意抢注的情况,对恶意抢注的,将不予受理;对非恶意抢注的,如果有几方同时提出申请,除看各方申请时间的先后以外,还要看申请人的申请注册理由是否充分……钱先生说:“这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审定过程。”
钱先生还说,如果义乌市“文博会”组委会打算申请注册“文博会”商标的话,除了要抓紧递交申请材料以外,还要对他人的申请注册进展情况保持必要的关注,以便随时采取对策。
面对一个自然人、一家单位已先期提出“文博会”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况,义乌市的“文博会”商标注册申请是否能够如愿,我们将关注这一事态的发展,并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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