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确认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无锡日报
宜兴工商局办公室人士昨天下午证实,在前不久召开的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上,“宜兴紫砂”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得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正式确认。截至目前,宜兴已申请紫砂项目类商标244件,以紫砂材料注册的专利产品达到70种之多,紫砂艺人自发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成为紫砂业态新动向。
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于2003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将“宜兴紫砂”申报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请求。宜兴陶瓷行业协会会长史俊棠表示,“宜兴紫砂”成功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举突破了该市紫砂从业者大多为个体生产,缺乏自创商标资金和能力这一瓶颈制约,为宜兴紫砂艺人提供了无需自创品牌而能分享品牌利益、无需形成规模而能分享品牌附加值的可能。
近年来,紫砂艺人以个人姓名或手印申请商标的不在少数。其中,高级工艺师葛军还成功地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保护了个人艺术创作成果,通过诉讼行为对侵权人实施了制裁。此外,1999年4月12日,全国劳模、江苏省工艺大师、宜兴均陶工艺厂高级工艺师李守才收到国家工商局发来的商标注册证书(第1248895号),核准用“李守才印”作为他个人作品的注册商标。这样,他成为宜兴陶艺界用自己姓名作商标标识的第一人。
(何小兵)
小资料
地理标志属特殊商标类,是表明某商品来源于某地,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又分为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两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由具有一定资质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制造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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