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出台新政力促非公经济发展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四川省成都市被列为全国7个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后,8月8日,成都市工商局出台了10条强劲有力的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新政策,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
据介绍,工商部门此次出台的10条新政策,主要是在市场准入方面作了大的调整。比如允许村民委员会以集体资产出资兴办公司;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允许村民委员会、有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城市(社区)居委会作为投资人设立公司。在放宽私营企业增资过程中对现金比例的限制方面,登记机关按照有利于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则灵活掌握,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既可以按增加部分注册资本计算,也可以按增资后公司总注册资本计算。专有技术可以作为资本出资,且出资比例可达注册资本的70%。
新政策允许企业有条件地变更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之间可以在明确出资人(合伙人)有关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保留企业原有名称、依法进行改变企业类型试点。鼓励、引导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规范为公司制企业,允许不再重复提交验资报告,股份合作制企业将节约大量的企业类型变更成本。
外地来蓉投资企业的名称登记限制也将有所变化。外地知名企业在成都设立使用其字号(商号)的子公司、控股企业,可将其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置于行政区划之前。同时,工商部门将切实指导和帮助私营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建立成都市商标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商标监管信息共用,加大对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