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对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有什么要求?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一个商标使用在同一个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应作为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应当具体,并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列出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相一致;不能填写类名,也不能填写属别类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按国际分类靠近的类别进行注册并附送说明书,说明商品的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或说明服务的特点、消费对象,或附送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照片。
中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交送商标图样有哪些要求?
除了禁止用作商标的图形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送交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每份商标注册申请,需交送商标局十份商标图样;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并附加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应书写正确,对有含义的外国文字,应注明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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