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标竟成职业 商标抢注热亟待“当头棒喝”
杨利伟、姚明被“抢”了,中央一套、新闻联播也被“盯”上了,一段时间以来,商标恶意抢注的风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去年7月,媒体披露国内171家高档酒店名称被温州一商人集体抢注为商标。此前,深圳市某公司在香港抢注180多个国内知名商标、深圳人许某抢注100多个楼盘“靓名”。
我国于2002年颁布的新《商标法》,首次允许自然人提交一份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注册商标,并自由转让、更改。自此,大量自然人出于投机目的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抢注之风越演越烈,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界的另类“风暴”。
在全国商标抢注热潮中,我市职业商标人也开始显山露水,几年来,先后将“唐、宋、元、明、清”,还有“章子依”、“希拉里”、“张满御”、“克咛顿”等收入囊中。
去年底,“靠杯酒”、“拜天地”、“张三李四”、“罩本山”又被具有“超前意识”的江城人注册成了商标,并通过在相关网站火爆拍卖,其中“跑得快”这三个字竟卖得5万元。
今年初,《红楼梦》里的“黛玉”被武汉一公司注册成商标,原因是《红楼梦》电视剧已筹备再拍,“黛玉”商标会有可观的市场前景。
商标抢注之风为何越来越盛?据记者调查,注册商标的“门槛”较低,注册一个商标的成本只有2000元,被抢注的商标多是当下最火爆的人或者事,其社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极高,一旦注册成功,其蕴含的商业价值有可能是当初投资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围绕着商标抢注,逐渐滋生出专门的商标咨询公司,意在向企业提供有偿追回商标的服务以牟利,还有专门负责商标转卖炒作的商标事务所,由此催生了一条产业利益链:抢注——炒作——胁迫赎回或者转卖,导致恶意抢注呈现恶化态势。
“多数抢注的商标并未大规模地用于产品,而是将其束之高阁,待价而沽,或者留待以后提起侵权诉讼并索要高额赔偿。”有关法律专家认为,所谓“恶意抢注”是人们的通俗称谓,也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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