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定义及特点
http://www.qihaoming.com.cn 发表时间:2010年03月31日 来源:中华隆取名网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要通过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
驰名商标的定义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局商标局负责。只有经过商标局依法认定的商标,才可称为驰名商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特点
( 1 ) 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
( 2 ) 商标使用时间较长;
( 3 ) 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
( 4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
( 5 ) 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
( 6 ) 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
( 7 ) 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 8 ) 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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