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商标经济行为要过政府关
今后,我市市管企业以商标权出资不仅要注明商标出资方式、商标价值所占比例、企业终止后商标权的归属等内容,而且一旦商标权属发生变更,商标评估须委托国资监管机构认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并把评估结果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同时,国资监管机构将启动稽查程序,督查有关部门商标权违规情况,并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商标管理的通知》中了解到的情况,这个政策的出台,在我市大力发展品牌经济和国有资产重组持续进行的双重背景下,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商标权管理细化
据了解,本通知所指的企业商标管理主要包括企业商标的出资、使用许可、转让等事项管理。在具体操作方面,市管企业商标经济行为须报国资监管机构核准;二级及二级以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商标经济行为按权属关系,由其所属市管企业依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及最新要求报所属市管企业备案。
针对近年来大规模出现的商标权出资现象,市国资委要求企业以商标权出资,须在有关出资文件中明确商标出资方式,商标价值及所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使用商标的商品品种、数量、时限及区域,商标收益分配,企业终止后商标权的归属等内容。
而对于企业许可其他法人使用其商标,应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该商标的使用企业范围、使用商品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许可使用费等,同时明确使用商标的义务和不使用该商标的责任。商标许可使用费的确定标准,应充分考虑商标使用方式、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因素。需评估的,应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进行。
企业商标转让、商标权出资等经济行为涉及商标权变更的,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要求,应进行商标评估。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企业改革重组、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的评估应包含商标价值。商标评估须委托国资监管机构认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违规将查责任人
作为监管制度的配套要求,这次出台的监管制度还对商标权监管的过程进行了要求,针对违规行为,国资监管机构将启动稽查程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企业涉及商标经济行为中未按本通知要求履行备案或核准程序、企业在涉及商标经济行为中未按规定实施评估、企业商标许可过程中监管不力导致商标被许可方违反许可协议造成商标损失、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维护不力造成商标价值损失等造成商标价值损失的,企业责任人都要被追究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自3月19日通知下发之日起一月内,各市管企业须将商标管理制度、商标使用现状,特别是企业及所属企业商标许可使用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国资监管机构。目前,商标使用权监督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
来源:青岛新闻网 本报记者 门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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